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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建伟老师:社保入税下的员工关系与企业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

作者:高老师  来源:标杆考察游学网  发布时间:2023-10-18 11:57  浏览量:

课程目标

2018年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年,随着知识经济的迅速发展,人力资源已经成为现代企业的一种重要资源,人力资源管理的成败决定着一个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人力资源管理的法律风险存在于招聘录用、纪律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培训开发、离职管理各个环节,建立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制度也需要从这六个方面入手,规范各环节的管理工作,防范人力资源管理各环节的法律风险。

同时2019年,社保将有一个重大变化,那就是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从2019年1月1日起,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改革将对企业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社保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的大环境下,会给企业带来什么困扰呢?如何应对曾经的“应缴未缴”“社保欠缴”“社保漏缴”“社保缴费基数不实”的问题?会不会对之前一些不合规不合法的问题予以“追溯”?这些问题企业应该如何面对和调整

课程对象

培养具有战略思维、掌握人才开发与管理理论、精通人力资源实务的高层人力资源管理者;特别适合于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规模化民营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行政总监、薪资福利主管、绩效主管、社保主管、培训主管等相关人员。(参观考察上汽大通南京灯塔工厂)

课程内容

一、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防范新趋势

(一)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年,劳动用工管理的新趋势

(二)劳动合同法实施十年,企业面临的劳动环境分析

(三)新趋势下,劳动用工管理风险的类型

(四)劳动用工管理法律风险的原因

(五)劳动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核心

(六)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的方向

(七)企业人力资源法律风险防范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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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冷静面对社保入税,企业如何优化用工模式,降低成本

(一)社保入税:正确清晰了解立法新政

1、“社保入税”立法新政的**背景介绍、立法新政的真正目的与用意解析

2、2018年以来社会保险征收规定的进程

3、当前社会保险征收模式以及纠纷现状

4、社保征收划归税务系统,将产生一系列重要影响。

(二)社保入税:对企业的影响

1、立法新政社保入税的“严格要求”会让企业感觉“不自由”

2、立法新政下社保入税会让到手工资感觉“不富裕”

3、立法新政下社保违规的违法成本会凸显

4、立法新政下企业急需面对的问题

(1)个税的基数和缴纳社保是否强制需要一致?

(2)立法新政前企业是按最低标准给职工购买社保,2019年社保入税,会不会追索以前年度少缴的社保?同时是否会有罚款?

(3)立法新政后,职工为农户,企业是否可不购买社会保险而只购买新农合?

(4)对于立法新政前没购买社会保险的职工,是否在立法新政后必须购买?立法新政后如果职工自愿不缴纳,企业是否还需要承担责任?亦或是可否把缴纳社会保险的费用折合成“福利”发给职工?

(5)缴纳社保与个人所得税的基数一致,那么企业如何来平衡和谐稳定的关系?怎么处理工资、福利、社保、个税对企业有利?

(6)出现一些偶发的非本公司的职工之前在企业代缴社会保险,立法新政后是否还能继续代缴?

(7)立法新政后,是否会出现对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的照顾?

(8)社保缴费基数的确定为本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确定,若为当年新入职职工,无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且每月工资不固定(底薪加提成),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9)另企业一般社保为当月缴纳、工资次月发放,缴纳当月社保时当月工资发放额尚未确定,这种情况下如何确定缴费基数?

(三)社保入税:企业合理用工建议

1、立法新政后企业如何冷静做到“心中有法、行为有度” 

2、规范标准用工,防范“被动劳动关系”

3、平和心态面对立法新政,对于灵活多元化用工建议冷静分析利弊,构建和谐关系

(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关系

(2)劳务用工(退休返聘和实习生)

(3)劳务派遣

(4)外包和内包

(5)利用平台用工

(四)社保入税的立法新政对最高院公布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五)制定的影响

1、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的用工关系问题。

2、养老保险待遇损失应当如何赔偿?是否需要劳动者举证社会保险没办法补缴?

三、员工关系和企业用工管理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构建

(一)招聘录用法律风险的防范

1、明确具体的招聘条件

2、保证劳动者的知情权

3、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

(二)纪律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企业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劳动的法律法规,新颁布实施的劳动法律法规

2、企业规章制度民主化

3、企业应当将生效的规章制度公示

4、特殊员工管理风险及其对策

(1)医疗期员工

(2)三期女工

(3)工伤等级职工

(4)本单位长工龄的老职工

(三)绩效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进行有效地沟通是实施绩效考核的关键

2、加强劳动者的职业培训能促进企业的绩效提升

3、强化依法办事的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

4、提高企业的管理艺术,提倡对劳动者的人文关怀

(四)薪酬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调整试用期内劳动者工资,使之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按时足额发放工资

3、因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或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赔付

4、加班的法律风险防范

(五)培训开发法律风险的防范

1、与受训员工订立培训协议,约定培训后的服务期,避免培训后争议的发生

2、与劳动者约定的违约金不得高于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3、建立劳动者专项培训档案

4、保存员工培训费用支出的货币凭证

(六)离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

1、人力资源部门工作人员应当熟知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解除的操作流程,明确每个流程的注意事项

2、在劳动合同及企业规章中明确违纪辞退的具体情形,通过有效引用过错辞退条款,为日后辞退员工解决辞退补偿金纠纷奠下基础

3、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在离职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避免因员工离职而造成的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外泄

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押劳动者的档案或相关证件

5、及时清理员工归还领用的办公物品或文件资料

6、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做好企业人才规划和人才库的储备,避免员工离职造成岗位空缺

【上汽培训主题】咨询电话:18612932723(同微信) 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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